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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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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客观、公平、公正地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重点管理目录,以目录管理方式禁止或限制在电子信息产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于2008-10-10发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以下简称《制定程序》)。《制定程序》规定,重点管理目录的制定过程采取政府主导、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的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产品进入重点管理目录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选择产量较大,应用广泛的产品及材料;选择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被无毒无害物质或低毒低害物质替代技术上已没有障碍,经济上可行的产品;选择虽无法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替代,却可以满足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且满足限量标准的产品生产在技术上已没有障碍,经济上是可行的产品。选择国际公约中明确规定因污染严重而被限制的产品。
出处 《电力信息化》 2008年第11期24-25,共2页 Electric Pow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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