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高校针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而形成的教育管理法律关系。高校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以行政主体身份所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应当视为实施公权力的行为,由此而形成的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为行政法律关系。二者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不能笼统认定为一般行政法律关系,它既包括了因招生、社团管理等行为而形成的一般行政法律关系,又包括因学籍管理行为而形成的具有特别权力因素的特殊行政法律关系,有其独特性。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