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关系密切、区别明显,又多有交叉重叠,且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互为补充。高校教学体系应当平衡二者关系。在当前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学类核心课程之一的情形下,应当继续重视科技法学科建设和教育工作,恢复和保有其应有的教学地位。
出处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08年第6期3-7,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促进我国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项目编号:70633003)
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专利技术转化促进政策研究"(项目编号:SS-07-A-11)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