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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调化肥特别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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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出口关税的通知,公布了部分化工产品和化肥的出口关税调整方案。新方案提出,自2008年12月1日起,化肥及化肥原料出口原征收的100%和150%特别出口关税均下调至75%(旺季)。同时,调整尿素、重过磷酸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
出处 《化工管理》 2008年第12期2-2,共1页 Chemic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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