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该《规定》中职责调整,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出处
《农化新世纪》
2008年第12期12-12,共1页
The New Century Of Agroch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