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维护律师权利"成为此次修订的重要部分,由此,刑事辩护长期面临的"三难"——阅卷难、会见难和调查取证难,有望得以缓解。本文阐释了此次修改《律师法》对刑事辩护"三难"问题的影响和新法实施的困难及其解决方案等相关问题。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6期42-44,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