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概括城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城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前提上要坚持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在取向上要坚持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原则,在目标上要坚持节约土地、保护耕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在要求上要坚持统筹城乡、倾斜农村、协调发展的原则。为此,要以区域功能为重点深化土地规划制度改革,以土地产权为重点深化土地所有制度改革,以土地流转为重点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补偿安置为重点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06-110,共5页
Socialism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