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久以来,证人出庭难困扰着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进程。虽然最高法2007年1月1日收回了对死刑案件的核准权,2007年3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该《意见》进一步强调了证人出庭对案件实体审判的重要性,但是司法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仍然成为庭审的常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作为办理首都西部九个区县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的直辖市分院,2006年以来陆续开展了证人出庭工作,以期探索出推行证人出庭的有效办法。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8年第12期123-126,共4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