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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的十二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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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反悔”的权利。一般寿险保单,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都有一个“犹豫期”或者说是“冷静期”。这一权利使你可以在收到保险单后十天的时间内,再次思量自己买的保险是否必要,保障是否恰当,甚至选取的缴费方式和保险期限是否合适等等。如果保险不适合你的话,你可以要求撤销保险单并拿回自己已经缴纳的所有保险费。
作者 包虹剑
出处 《党政论坛》 2008年第24期49-49,共1页 Party & Governmen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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