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6项政策措施,有关优惠措施进一步向中小企业倾斜,中小企业成为政策受益者。虽然国家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一直有相应的鼓励政策,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两部法律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都提到了在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应享有优先权。但由于没有细化的数量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仍然很小。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8年第12期8-8,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