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需要对会计报表上存货是否真实和公允发表审计意见。存货的真实与公允与否,通常有如下目标,其完整表达了真实和公允内容:一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所代表的数量是真实存在的(存在性);二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所代表的数量是完整的(完整性);三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属于被审计单位所有(所有权);四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价值是公允的(估价与分摊);五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被适当地加以分类、说明和披露(表达与披露)。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75-76,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08XZ-QN-2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