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FASB与IASB合作阶段简介
(一)FASB与IASB合作的第一阶段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新准则,同时国际上也在积极探讨企业合并的方法。FASB与IASB的合作分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FASB与IASB各自草拟了企业合并准则,FASB在2001年6月出台了准则SFAS141企业合并、SFAS142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并于2004年3月出台了IFRS3企业合并。在这些准则中都认可采用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的一种方法。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101-101,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