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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核算方法改进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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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应交税金”科目的属性混淆不清。设置“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的目的在于将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与待扣进项税额区别开来,防止其相互抵冲而超前抵税。现行的“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其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货物的附属品,
作者 杨家穆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108-108,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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