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把正义分为了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分配正义是为了达到形式平等,矫正正义是在分配正义的规范被违反时发生作用,适度倾斜向弱势方,尽力使不平等的境况向实质平等靠近从而追求实质正义。同时,社会法的精神是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平等、和谐。分配正义、矫正正义的作用和社会法的要求构建在了一个极其相似的价值和效用范畴里。本文在举例分析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作用的基础上,概括地提出了五点其对社会法的影响。
出处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65-68,共4页
The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