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正式展开并逐步扩大。文章论述了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社区矫正的含义,认识社区矫正产生和发展趋势,认识社区矫正应具有的实质内容,认识我国社区矫正试点的内涵和应然走向,从而提升社区矫正的理念、强化社区矫正的实践动力,推进国家的司法改革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8年第11期100-104,共5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