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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义务教育法》权利保护的目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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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对儿童权利保护的内容和普遍法律标准,1992年4月1日,该公约在我国生效。在《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的权利,指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及参与的权利。
作者 刘风云
出处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08年第12期9-11,共3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金 山东省2006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山东省县域基础教育政策保障体系的建构研究"(A200628)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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