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中学语文课的审美教育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学科要“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大纲也指出,“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开拓学生的视野,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社会主义道德情感、健康的审美观和爱国主义精神”。这就充分肯定了审美教育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也给广大语文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审美教育,以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来感染学生,从而培养学生感知美的能力,激发创造美的热情。
作者 李兰芳
出处 《新课程研究(下旬)》 2008年第11期71-72,共2页 New Curriculum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