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履行法律赋予国家审计的职责是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的基础。审计部门要突出国家审计的功能,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要体现在国家审计的整体性、效益性和建设性上,实现揭露问题的机制和制度建设的统一,治标和治本的结合,把审计成果转化为行政力和政策指导。国家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需要采取综合的办法,其中把握总体和关注全局是基本前提,全面揭示和分析问题是关键环节,解决问题和提高绩效是最终目标,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是根本核心问题。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08年第12期6-7,共2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