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流转既是一个政策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安排提出了若干政策性要求,现行相关立法也势必将作出必要的回应与调整。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中,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三种表现形式,当前立法对这三种权利流转的实然规定与政策预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应区别不同类型的权利流转对立法的应然要求,阐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立法应有的法律理性与制度选择,促进该领域的立法与政策的衔接,推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发展。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123-129,共7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