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交易行为是传统交易行为的延仲和增强,国家工商总局新的“三定方案”已明确将这一新型的交易行为纳入监管职能范围之内,这是进一步提升工商监管水平与层次的良好契机。上海市工商局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提出“规范是手段,促进是目的”的监管原则,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及时转变认识、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对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方法进行扬弃,积极探索网络商品市场行为监管的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方法。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8年第12期56-58,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