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变,相应的投资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改革投融资方式,将项目投资划分为竞争性、基础性和公益性三类,确定了各自的事权;二是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和偿还债务,以及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承担风险;三是加强和改善建设资金的宏观调控;四是培育投资市场。在这种背景下现行的经济评价方法显然不够完善;表现在从收益方面(有利)考虑得多,而对影响项目投资的各种风险因素(不利)重视远远不够,与项目后评价的结果反差很大,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脱节,尤其缺少风险分析,违反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基本法则。据对“八五”期间已投产的215个基建大中型项目统计,有89个项目,建成之日,就是亏损之时,因此,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项目投资没有风险评价会直接影响到经济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出处
《工业技术经济》
1998年第1期105-106,共2页
Journal of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Economics
基金
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