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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管理实行“四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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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量人为出、收支平衡。整体推进“乡财县管”、“村财乡代管”,把乡镇各单位、村级组织账务纳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对乡镇政府性资金实行事前监管,资金使用实行按月申报。
机构地区 沁源县财政局
出处 《山西财税》 2008年第12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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