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是司法精神病鉴定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国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者在长期的鉴定实践中已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并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在相关标准及评定工具的研究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作者认为编制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是十分必要的,编制原则是必须既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又不脱离鉴定的实践经验,《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草案)》基本符合这一要求。作者还就编制标准有待达成共识的几个问题:如辨认能力概念、使用何种精神疾病诊断分类系统、不能仅依辨认或控制能力评定责任能力的特殊情况及量化工具的使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08年第6期25-27,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