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7年,韩国颁布了特殊教育振兴法(SEPL),并于1994年作了全面修订。2003年开始对特殊教育振兴法进行了分析、比较与批评,2004年主张制定新的法律。2005年3月,全国残疾人教育权力维护会(Education regiment)开始新法律的制定。2007年4月30日.国会通过这项法律.并于2008年5月26日实施。此法由六章三十八条和五条附则构成。2007年新制定的韩国特殊教育法主要特点如下。
出处
《现代特殊教育》
2008年第12期39-40,共2页
Modern Speci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