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讨民事诉讼程序的多样化应以外部的眼光和系统的视野关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民事诉讼程序问题。仲裁保全程序中的权力配置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民事保全程序的体系合理性与功能实效性。从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处理、促进仲裁发展以及确保完成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的主要任务与增进民事诉讼正当品质的角度看,应在仲裁保全程序中实行诉讼谦抑,让民事裁判权的作用力退出仲裁保全裁定的作出程序。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52-156,共5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4年度重大研究项目(05JJD8200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