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所检察职能广泛,其涵盖了各项检察业务,素有"小检察"之称。但是,监所检察部门在人员结构、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其自身所承担的职能和社会公众的期待尚不匹配。培养选拔监所检察专业化人才是监所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和人才建设的需要。当前,培养选拔监所检察专业化人才已具备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应当根据监所检察业务的特点,积极探索培养选拔监所检察专业化人才的途径。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57-160,F0003,共5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