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纪委书记落马的监督遗患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1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 李松
机构地区 <瞭望>新闻周刊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8期20-2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