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12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时间至2008年12月12日,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处
《汽车之友》
2009年第1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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