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近十年来才出现的一个新概念。根据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杠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公约》所列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括的范围是: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39-39,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