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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车:购买二手车合同约定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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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件回放 2006年3月14日,江苏南京市民萧先生在当地通元二手车交易市场与原车主宋先生签订《旧机动车转让合同》,约定以4.6万元的价格购买别克赛欧二手小轿车一辆,并约定车辆交付前该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曝光、事故、盗抢嫌疑等问题与责任由原车主宋承担责任。
出处 《汽车之友》 2008年第22期81-81,共1页 Auto 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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