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国家税与地方税划分,是清末光宣年间在清理国家财政、试图举办现代国家预算中提出来的。受不同的西方财税理论影响和地方割据势力左右,参与清理财政官员和地方督抚等围绕着国家税与地方税划分原则和标准、地方税可否再行划分层级诸问题展开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并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为民国初年划分国地两税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准备。激烈的争议反映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走向现代化这一转型期的诸多矛盾问题。许多内容对我国当前进一步理顺体制环节。
出处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54-57,共4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