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关于"总则"1.制定目的与依据。第一条规定,本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期初余额的审计,明确执业责任,保证审计质量。制定的依据是《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在被审计单位上期会计报表未经独立审计,或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情况下,接受委托,审计本期会计报表时,有无责任对期初余额进行审计,以及如何实施期初余额审计,才能保证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质量,是需要加以规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和他国注师职业团体均制定了专门的准则。
出处 《湖北审计》 1998年第1期16-18,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