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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借条不能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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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东台市安丰镇黄俊海读者来电:我向朋友李某借了2万元并打了欠条,一年后,我还了钱并撕了欠条。可事后李某妻子持借条复印件还向我讨要欠款.并把我告上法院。李某在开庭时说.欠条原件丢了。请问:复印件借条能作为证据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08年第23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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