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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拖欠工资 发包方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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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6月,辽宁省辽阳市包工头董鑫和开江县包工头马晓辉两人共同承包的川气东送管道工程山区线路第4标工程,由于不善管理,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发包方廊坊中油华宇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欲将董鑫、马晓辉清退出场,继而对“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8年第10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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