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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土地储备实行“身份证”有效期限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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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土地整理储备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土地资产,融通城市建设资金,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实行“身份证”制。《土地储备证》记载土地整理实施单位、计划文号、坐落位置、面积等内容,并附地块图。加盖“天津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专用章”。《土地储备证》有效期限为2年,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8年第12期25-25,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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