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说明我们正面临的现实矛盾——社会利益严重失衡问题。造成社会利益严重失衡的法治因素,包括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之中。在促进社会和谐的使命中,社会利益失衡治理的法治进路是:应当从立法入手,在国家制定法中纠正产生社会问题的种种法律偏差,同时,要重新认识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谋求中西法律文化的无缝对接和融合。
出处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2期87-90,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