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唐以来,书院在培养人才和传播儒家道德价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南宋的书院多以理学教育为主,其教育特点是继承和发展了儒家传统的人格教育思想,围绕着学做"圣人"的教学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教学活动,为以后的元明清教育树立了典范。书院对教学环境的选择颇有特点,他们选择适合修养情操的自然环境,把人与自然相互融合、相互体味融入人格教育之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地方。
出处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08年第6期18-19,29,共3页
Journal of Tianjin Academy of Educatio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