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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化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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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重新修订的《检察官法》提出了检察官职业化的要求,具体来说,检察官职业化大体上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专门从事检察工作,即行使国家检察权,表现为侦查、起诉和进行法律监督等;2、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力和法律思维,不仅包括理论知识,还应包括实践素养、技能和经验,并经过专门的法律训练和长期的司法实践;
作者 吴国恩
出处 《天津检察》 2008年第6期11-12,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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