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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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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运用至今已有二十年。二十年的司法实践表明,该罪无论从罪名的设立,还是司法实践中的操作都争议不断,特别是立法的社会效果更受人们关注。在此笔者就该罪在适用过程中的立法效果作一简要分析,以期对该罪的修正提供一些合理意见。
作者 刘春树
出处 《天津检察》 2008年第6期31-31,共1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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