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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行诉讼案件中职务行为人自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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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年,在办理大量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发现一种应当特别引起重视的情况,即因职务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的错误自认而导致本单位承担败诉后果,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此种情况不但容易引起当事入在检察机关缠诉,也动摇了原判决的既判力和严肃性。因此笔者想就此问题谈些浅见.
作者 李凤琴
出处 《天津检察》 2008年第6期66-67,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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