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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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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3年8月,党中央为了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针对当时的社会治安非正常状况,作出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迅速行动,市检察院及时召开了刑检工作会议,对“严打”斗争作出具体部署,一是要严把事实关。
作者 矫励
出处 《天津检察》 2008年第6期74-74,共1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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