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最高检:刑事和解不是“花钱买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在有关会议上首次公开表示,我国目前的刑事和解案件应仅限于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就精神抚慰、民事赔偿达成的和解,且必须以侵害的是特定被害人利益、加害人一方真诚悔罪和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为前提。
作者 李松 黄洁
出处 《共产党员》 2009年第1期36-3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