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中国的户籍制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49年以来,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1954年新中国首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1958年后则属于控制期,以195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分界线。
出处 《共产党员》 2009年第1期48-4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