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维权型商业贿赂"是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经济生活中所特有的现象,也是社会价值标准存在相互冲突情况下导致的一种伦理两难。所谓"维权型商业贿赂"是特指这样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民营企业出于商业目的,为了维护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通过财物或其他贿赂手段,以获取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平等竞争的机会。其产生的内在诱因是非国民待遇,直接诱因则是转型时期的资源垄断。防范"维权型商业贿赂"的路径选择:一是以同一标准的公平为价值核心,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二是以反对行政垄断为总抓手,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62-65,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