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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法律助理员在基层综治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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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8月,广西梧州市进一步创新农村维稳工作举措,在每个村培养一到两个农村法律助理员,到目前为止,这支队伍已拥有1884人,他们经培训后陆续走上普法和维稳工作第一线。全市农村法律助理员单独调解或由乡镇司法所协助调解的纠纷4275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3%。
作者 朱育兆
出处 《长安》 2008年第12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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