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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准执行的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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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等现行相关法规,现行环境标准的分类为“三级五类”制。“三级”,即国家环境标准(GBXX或GB/TXX、)、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XX或HJ/TXX)和地方环境标准(DBXX/YY);“五类”,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也称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GB和HJ为强制性标准,
作者 张传秀
出处 《冶金环境保护》 2008年第6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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