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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须明示滞纳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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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上旬,公安部公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下称《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修订后的《规定》明确写明电子眼拍下司机违法行为后须25目内供社会查询,并首次规定了滞纳金的上限。
作者 北晨
出处 《广东交通》 2008年第6期10-10,共1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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