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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他人财产不能随意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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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张家港乐余镇包国庆读者来信:李某拒付我的摩托车修理费,我就把他的车子给留置了。请问:我能否将该车变卖后偿还我的修理费? 答复:《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出处 《农家致富》 2008年第24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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