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1年3月27日颁布实施已有17年,17年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化妆品生产、销售进行了监督管理,使之逐步走向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运行的轨道。但从目前的卫生监督工作状况来看,却面临着许多问题,尚存在一些不足;加之立法本身也有不完善之处,导致了在执法实践中具体运用《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时发现了一些问题。下面就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及对策作进一步探讨。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9年第1期28-29,共2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