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首先从政府责任角度探讨了建国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四次变革,分析了政府在不同时期所显现出的责任承担情况,指出由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立法政策以及资金支持等方面责任的缺位,造成农村社会保障缺乏制度化,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贯性,资金缺乏,来源单一以及标准偏低、项目残缺、覆盖面窄等现实问题,认为农村社会保障薄弱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责任承担的主体缺位。论述了政府应当承担的经济发展责任、立法和制度安排责任、财政责任、组织责任、监管责任和协调责任。提出强化和落实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责任的对策建议,认为应该做好立法、宣传组织、财政投入和监管方面的工作。
出处
《农业考古》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84-87,共4页
Agricultural Archaeology